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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向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亮剑”

来源:广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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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沈阳市于洪区的济华医院、大东区的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两家民营医院涉嫌骗取医保费被曝光后,为广安市医保经办部门敲响了警钟。该市医保局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从11月15日-20日,开展一系列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一是成立专项小组,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法律条例,贯彻落实中央、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文件精神,并与4家市级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保险违法责任宣传告知书;对辖区内协议医药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同时曝光违法违纪的协议医药机构。

今年1-10月,广安市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检查医药机构1490家次,查处违规违约医药机构105家,追回或拒付医保基金226.5万元,处违约金188.7万元;拒付药店违规费用16.3万元,处违约金3.4万元;限期整改医药机构71家,暂停医疗机构8家、零售药店3家,暂停3个科室6个月医保服务资格,暂停7名医保医师服务资格。

为守住参保群众的“救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广安市医保局局长付萍对全市整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工作做出了重点安排。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医保监管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组织医保经办人员学习打击涉嫌骗保的案例,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各经办机构要成立医疗监管专项小组,及时对本辖区的民营机构开展检查,同时组织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座谈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认清新形式下医保监管的严峻性,自觉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保监管,规范就医行为。

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主动发现工作存在中的不足和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骗保行为,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在广安发生。同时,各医保经办机构要迅速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并组织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找准症结、迅速整改。

部门协作,严格惩处。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广安市人社办〔2018〕420号)要求,市人社局牵头组织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行动,市卫计委督促医疗机构配合专项行动检查,市公安局办理医保领域发生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食药局指导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中,人社、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四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一经查证属实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零姑息”,并及时在微信、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上曝光违规医疗机构,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造成恶劣影响者,移送司法机关。

完善制度,监管到位。针对沈阳市两家医院欺诈骗保事件透露出医保基金制度上和监管上的漏洞,市本级和各经办机构要重新梳理监管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力度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18〕1号)精神,完善制度,确保监管到位。同时各医保经办机构即日起对辖区内协议医药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专项检查,通过对医疗机构财务、HIS系统、药械进销存、参保人住院情况等多种渠道核查医保病人住院真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确定违规违法事实依据,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并把打击欺诈骗保纳入医保监管常态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履职。各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廉政建设,公正公平公开监管,主动作为,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履职。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严禁任何形式的包庇纵容,严禁在检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各种好处,敲响廉政建设的警钟。(何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