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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驾”到,人力资源服务如何升级?

来源:金沙人力网 发布时间:2018-09-19

2018年注定是企业用工发生重大变革的预备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今年“社保税管”“个税改革”等新政迭出,以及“共享经济”、“平台用工”、“众包模式”等概念逐渐被市场广泛接受,用工模式趋于成熟。

随之而来的是对传统人力资源服务的强力冲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管理者们不禁深思:市场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会有怎样的变化?传统人力资源服务是否还有发展空间?该如何在优化成本与合法用工之间实现精准转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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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业内广泛热议的话题基本围绕着:国地税合并、社保移交税务征收、个税改革等,同时,全国各地相继出台针对社保审查、追缴的红头文件,一时间人心惶惶,前一秒还在讨论企业未来的战略布局,下一秒却要担心如何能够活下来。

2018年8月,金沙人力也围绕上述话题向诸多同行前辈进行请教学习,并进行深入交流,对人力资源服务的升级有了一些思考,希望能够与我们的客户、同行、前辈们积极交流,集大家智慧共谋发展。

回顾今年政府出台的几项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影响深远的政策:

2018年6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主要内容为: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18年6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议案的说明。2018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修正案(草案)”围绕六大要点:

1.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2.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3.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4.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5.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6.增加反避税条款。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重点内容有以下几点:

1.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2.明确从2019年1月1日期,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4.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

我们认为以上三个政策能够清晰体现出政府对于进一步规范税、费征收的思想,“费转税”将成为税收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将以上三项政策作为基础进行融合解析。

欲解此愁,必先溯源。

纵观国家的人口结构变化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不难发现此次变革早有端倪,势在必行。个别省份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从2011年就开始显现,养老金的可持续支付问题正从一隅蔓延至祖国的大江南北,且未有逆转之势。

然而从2008年强制购买社会保险到2010年《社会保险法》出台至今,在全国范围内仍有很多地区诸多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缴纳、不足额缴纳、不规范缴纳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主观故意或自然人多处取得收入,薪金数据并未如实进入税务系统,导致了个人以多种方式进行不合理避税,虽然每年税务局都会有很多年收入超12万追缴个税的成果案例,但这也只是凤毛麟角。

为平衡各省养老金“贫富”悬殊,中央调剂基金如约而至。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这意味着不论该省份基本养老保险是否足额征收,都应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到国家,并且会逐年提高。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应该说是为了应对严峻形势而出台的政策,作为全国统筹的第一步,来缓解省际之间、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基金不平衡的矛盾,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然而在老龄化形势加剧的情况下,中央调剂金制度只是一种过渡,未来的方向是保证统收统支,改变制度分设、待遇悬殊、地区分割、负担不均的局面。这对地方政府来讲,如果不加大征管力度,地方财政填补的空缺将越大。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征管,对金三系统进行了再次升级,将先后合并公安系统数据、银行数据、社保数据、统计数据等,目前为止最直观的体现便是“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到2019年,自然人收入在管理系统里极大可能将会有来自公安系统对身份的识别,来自银行系统对各项收入的数据汇总,来自社保数据与收入申报和银行系统数据的对比,来自统计部门对企业、个人的数据统计分析。

再结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来看,社保征收力度空前加大,以不缴、不合规少缴社保为主的人力成本 “筹划”必将翻盘,各企业主对于人力成本的加大纷纷担忧,人力资源行业对“社保代理”的何去何从感到迷茫?作为人力资源供应商,金沙人力将密切关注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与诸位一同寻求“优化、改革、创新”。

对于企业而言,我们建议预先理清社保缴费基数,对以往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回查,并预设合规性筹划方案;个税改革体系下,重构个人收入体系和支付体系,取得薪酬、社保、个税的合规性三平衡;参考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面对类似问题所经历过的变革经验(日本全国劳动关系占比从95%以上下降到65%),跟随国家导向,在促进劳动力区域内和跨区流动的同时,以多元化的用工模式重塑用工结构也许是中国企业应该思考的方向。

基于政策大背景及社会用工形势下,人力资源机构更应率先改头换面,面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所需的“跨界”服务,甚至“一站式”服务,叠加如自然人税务筹划综合性服务等内容。再如,面对“社保代理”存亡之际,应思考由“社保代理”到合规化“社保托管服务”的转型。

形势是严峻的,不是所有的改革都是共赢的帕累托改进,总有一代人要负重前行。养老金全国调剂后,未富先老的我们,延时退休还会远么?

当然,我们希望未来是乐观的,因为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