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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争议仲裁助力企业发展 服务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内江人社 发布时间:2024-07-26

近年来,内江市人社局以优化服务“小切口”构建争议仲裁“大作为”格局,着力打通每一个梗阻,破除每一个障碍,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有速度”更“有温情”的营商环境“防护网”。

全覆盖、全链条、全天候,一站式调处纠纷。“全覆盖”多平台调处。发挥“一中心、多调解组织”平台作用,强化调解机构建设,实现维权阵地全覆盖。以“多方参与、合署办公”为目标,整合法院、司法、经信、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等九部门力量,以“有场地、有设备、有调解员、有经费、有标识、有制度”为标准,在市县两级人社部门、83个镇街全覆盖建立甜城三级联调中心。在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基层调解组织939个。联调中心指导各调解组织调解各类劳动争议,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由联调中心调解。调解组织和联调中心通过信息共享、人员互动、争议同调、线上链接,实现各调解工作室之间的多元联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工作平台。

“全链条”闭环式调处。“前端”注重预防。在“关口前移”方面,强化企业依法用工指导,选派审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参与指导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矛盾内部消化、纠纷少出企业。“中端”多元调处。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多元共治格局中的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等联合研究处理化解劳动争议101次。“后端”柔性化解。对调解、仲裁后的案件及时跟踪,以柔性方式劝解双方服判息诉,促进执行和解,修复劳资关系,当事人“不翻脸”,实现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结合。

“全天候”不打烊调处。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微信“微服务”等模式,当事人不仅可以咨询有关政策,也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表达诉求、提交资料。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企业和劳动者提交申请自助办、异地办,打造不占线、不排队的“线上窗口”,对“线下服务具有固定工作时间”的现状进行改善和补充,实现了“7×24小时”服务“不打烊”、工作“不断档”、维权“不掉线”的工作格局。

零距离、零缺位、零死角,多举措服务企业。“零距离”上门服务。以把法律服务送到企业门口为目标,调查了解梳理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主动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变“上门求诊”为“登门问诊”,让企业“提需求、出试卷、列清单”,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和化解劳动用工风险的“法律处方”,开展“一对一”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今年以来开展送法入企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800余人次。

“零缺位”培训服务。实施调解员千人培训计划。通过“仲裁开放日”等活动,邀请调解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397人次。开展企业调解员集中培训4次600余人。定期开展业务交流会,组织调解员、仲裁员400人次座谈交流疑难问题。不断提高调解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水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调解工作能力。指导企业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预防化解劳动争议,助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零死角”延伸服务。坚持“劳动仲裁暖民心,就业服务解民忧”理念,在各级联调中心设置就业帮扶窗口,由劳动争议仲裁、就业服务两个职能机构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驻点服务,在处理争议案件中,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申请人,及时推送至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尽量帮助劳动者端稳“就业饭碗”,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共帮扶100余名维权员工实现转岗再就业。

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全方位流程再造。“减材料”精准便民。对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全部出具书面凭证,对符合立案范围但立案要件不齐备的,当即释明,实行容缺受理,对仲裁申请进行预立案。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登记立案。打通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的电子证照系统、政务数据系统,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为“仲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赋能,仲裁系统通过跨部门查询的信息,当事人不再提供。

“减环节”精准利民。在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以减省工作环节为目标,对立案工作环节进行梳理、合并和提升,努力做到“能减则减”。将立案审查、组庭排庭、开庭通知、调裁衔接等多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实现立案登记事项一次办好。对适合调解的案件,通过委托调解的方式及时转入镇街、企业或其他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在立案环节一次性实现调裁衔接的标准程序,让当事人一次性了解庭前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

“减时限”精准惠民。实行案件分流,根据案件标的大小、繁简程度分别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确保简单案件快速办、疑难案件加速办。仲裁案件结案时间由45天压缩至28天左右。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治理“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女职工特殊保护、残疾人工伤待遇赔付等特殊群体的争议案件,坚持“当天申请当天立案、立案次日送达被申请人、送达被申请人即开展调解工作、案件庭审次日裁决”等工作措施,特别是力争将大多数涉及农民工工伤的案件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结案,高效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